【招生】水院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科研经费博士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1- 16 访问次数:

科研经费博士专项是我校博士招生的重点专项计划,旨在发挥研究生人才培养与国家发展战略、前沿科研需求的联动作用。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研生〔2022〕23号)以及研究生院《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科研经费博士专项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院2025年科研经费博士专项申报工作。申报说明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要求、经费保障要求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研生〔2022〕23号)。

重点提示:

1.原则上每名具备条件的博士生导师每年只能申请1个科研博士指标。科研博士指标不占用导师招生限额。

2.科研博士所需的培养费需由导师从科研项目经费支持,按照博士生国家财政拨款和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情况,招收1名科研博士,导师每年需用科研经费缴纳博士生培养费6.5万元/年(含导师助研津贴1.2万元/年)。

3.招生导师应按照学校规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或转嫁。如逾期未缴费,或向学生收取或转嫁费用,学校将暂停该导师博士生招生资格3年。

二、工作流程

1.导师自主申请。2月25日17点前,申报导师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yzb.cau.edu.cn),选择“指标分配-科研博士申报管理”模块,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填写完成后导出申报表并签字上传系统。

2.学院初审。2月28日前,学院将在系统中进行信息审查、综合考评后排序推荐。

3.其他要求按照学校通知执行:

https://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8294352376655872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1月16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pdf

附件2:申报系统操作指南(科研博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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