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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院设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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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2026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院设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情况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主要根据资助方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各项奖学金的名称、奖励人数、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要求等内容,详见《2025-2026学年水院本科生社会捐赠类、院设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附件1)。 特别提醒: 1.曦之奖学金、张纪光奖学金、王捷奖学金面向对象为2025-2026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曦之奖学金学院在评审时面向2025-2026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品学兼优、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0名内,优先续评往年获奖学生,对于不符合奖学金评选要求的上学年获奖学生,取消续评资格。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 社会捐赠类、院设类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资助方要求执行。双培生、协作培养学生、留学生等不参评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未受违法违纪处分(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附件1)。 三、学生申请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院设类奖学金以不分类申请、统一评选的方式进行评定,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社会捐赠类、院设类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与汇总表,连同成绩单(可复印件)、相关荣誉证明(可复印件)、个人成长报告(电子版打印)等材料,纸质版于10月10日16:00前交至中以楼A105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命名为“社会捐赠类、院设类奖学金+姓名”发送至:sytx@cau.edu.cn。 其中,“个人成长报告”的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奖学金项目一览表中的设立单位或个人准确填写,1000字左右,标题字体统一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正文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为28,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获奖资格。
联 系 人:谢泽昆 联系电话:010-62736860 联系地址:中以楼A105 联系邮箱:xiezekun@cau.edu.cn
水利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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