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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关于2027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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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27届有关毕业生同学: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关于做好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补贴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领条件 学院有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申请: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准备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相关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1),Word版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 纸质版材料: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附件2)。 注意:申请表个人签名处务必附电子签,请勿直接打字。 线上申报链接:https://v.wjx.cn/vm/rXY7fBq.aspx# 2、材料提交说明:凡有意申领的同学于9月15日12:00前在线上申报完成,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中以楼A1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证明材料、附件2、附件3)请发送至wangm@cau.edu.cn,主题统一为“姓名-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材料”。 3、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并报送学校。 注意:申报学生名单以学院统一提交的为准,因此请各位同学务必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按指定要求提交给学院。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 就业创业办公室将对材料予以审核,登入系统填报,预计于9月25日左右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复审 符合条件的通过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尽快准备材料,向所属学院申报。 2.学院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不弄虚作假;对出现违规申领的,将严肃处理。 3.申请人应当有积极的求职就业创业意愿。 4.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准备好有关材料向所在学院及时进行申请,并确保能提供有效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若因个人原因提供错误银行卡号而导致补贴无法发放,自行承担后果。
联系电话:010-62736397
水利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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