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关于2025年国际教育与合作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6- 09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加强国际合作与教育对外开放,准确理解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教育改革发展新定位和新要求,以优秀的研究成果引领立德树人、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推动我校教育国际化提质增效,实现内涵式发展和提升国际影响力,现开展2025年国际教育与合作研究课题立项的申报工作。

一、立项要求

(一)课题研究根据当前国家对教育国际化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力求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选题范围及重点可参照附件1《北京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5年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申报单位或个人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申请《指南》所列条目以外的研究内容。《指南》中所列条目一般不作为具体课题名称。

(二)申报文本表述要求科学、严谨、规范;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清晰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路线切实可行;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关条件。

(三)课题组成员应具有从事课题研究所必须的能力,承担研究内容应有具体分工。

(四)为推动课题研究与产业发展的深度结合,此次课题研究特设立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产教融合专题。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研究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第一申报人须为中级职称及以上在职人员,且真正承担课题的研究设计,参与研究过程的实质性工作。课题第一申报人不得作为第一申报人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的课题。

(二)各学院最多报1项。全校上报5项。

(三)申报人填写附件2《北京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5年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四)重点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一般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1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一般为2025年9月,或根据立项通知书时间做相应调整。

 

三、立项评审

(一)北京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课题立项的评审工作。依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协会经研究讨论确定正式立项。

(二) 课题评审工作坚持公正的原则,注重质量,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课题优先考虑。鼓励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申报。

(三) 本次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教材、丛书及调研报告的,将不予立项。

 

四、课题管理

(一)申请课题经评审确定立项后,颁布课题立项通知书。

(二)立项名单公布后,课题申报人应在三个月内完成立项课题的开题工作。

(三)在立项课题研究的中期,进行课题的中期检查。

(四)立项课题结题时,验收材料包括结题鉴定申请表、结题报告及重要附件(专著、论文、文献综述、调研报告等)材料。结题报告字数要求在6000—12000字。

(五)北京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专家依据评审标准进行结题评审,合格者颁发课题结题证书,否则不予结题。

(六)课题如变更课题负责人、变更课题名称等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协会审批,且变更时间不能超过课题研究中期。

 

五、课题研究其他要求

(一)所报课题不得是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所报课题不得属于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

(二)课题研究不得存在政治问题。

(三)与他人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相似度不得超过30%。

(四)与批准的课题研究内容不符,不予结题。

(五)课题研究团队不得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工作,逾期不能结题 。

(六)本次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

 

六、校内申报时间及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2:00。请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书(WORD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fuxiaoli@cau.edu.cn。

学院联系人:傅晓丽  电话:62736526  邮箱:fuxiaoli@cau.edu.cn

本科生院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liuying@cau.edu.cn

附原通知链接:https://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103364436537344


附件1 北京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5年研究课题选题指南.pdf

附件2 北京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5年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