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水院关于进行2026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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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公平高效的实施导师招生资格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好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进行分类审核。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和《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选管理办法与指标分配方法》(附件2)。对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还需满足:主持或参与了以实际应用为目的的项目,包括企业委托课题、行业攻关项目等;组建了校内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导师团队。 二、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细则 1、系统申请。6月20日12:00前,符合申请招生条件和要求的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请。点击“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进入系统申请页面。落实分类审核要求,如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填写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自然科学奖等学术创新成果;如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填写授权实用型专利、主推技术/产品、标准规范、重要社会服务业绩、技术专著、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及高应用价值论文等应用成果;如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所用于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的论文和成果不应与本人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相同。科研院备案的科研项目可通过点击“选择项目”查看后勾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其他项目可自行添加到列表中。 注:2026年招生导师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2. 如申请人在2个招生单位申请招生,须根据招生单位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分别发起申请。为保证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与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导师信息”中所属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一致性,申请表中招生相关学科信息将从“个人管理>导师信息”中读取。如导师需修改招生相关学科信息,请先在“导师信息”模块中修改。 3.学院初审。学院依据审核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4.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系统中下载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获得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完成线上审核。同时将通过审议的导师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7天。
三、其他说明 1.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人数与下达学院的招生指标数不直接挂钩。 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仅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同时审核2025年度校级抽查、各级抽检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6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5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6、2027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管理规定》(研生〔2014〕20号)文件规定,项目资助研究生是导师的岗位职责之一,学校将定期统计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支付情况,对于未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暂停招生导师资格。 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未按规定参加导师培训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申请。2024年导师培训要求详见《关于研究生导师参加“四有导师学院”学习的通知》(http://gradsch1.cau.edu.cn/art/2024/9/26/art_37646_1038719.html)。未按规定完成2024年导师培训的导师,可登陆“四有导师学院”补学。补学通过后填写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提交学院汇总后交达学位办,经学位办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2026年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5.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为准。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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