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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认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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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受学校党委领导,具体工作由校团委牵头开展,各二级团组织具体落实,校级学生组织共同参与。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认定标准,综合考察认定对象条件,保证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包括2025级新生)。 三、认定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认定的不可重复参与。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或担任学生组织(班级)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获校级荣誉的学生骨干;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认定的不可重复参与。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和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四、认定办法 1.“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认定由各二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学院认定名额为2人。有意报名评选的同学须经本人所在团支部同意,按要求填写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和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4)。 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人员由各二级团组织和校级学生组织分别推荐。学院将推荐1人参与学校答辩。学校将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差额产生15名“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被推荐人经所在团支部同意,并按要求填写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推选汇总表(附件5)。 五、材料回收要求 各单位汇总认定结果,请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北京市三好学生”认定材料或“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材料的电子版一并打包后(命名为“北京市三好/优秀学生干部+学姓名”)发送至邮箱xiezekun@cau.edu.cn。 六、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答辩相关安排 拟定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召开答辩会,详细信息在QQ群另行通知,请各候选人扫描QQ群二维码(附件6)按要求申请入群。 答辩要求详见校团委通知 。 联系人:谢泽昆 联系方式:62736860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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