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水院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11- 05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同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指示要求,强化我校科技小院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科技小院育人成效,推进科技小院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考核工作在学校科技小院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科技小院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科技小院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所有学校立项支持建设的科技小院;已在学校备案达到建设标准的科技小院可申请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即可认定为“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并可申请制作牌匾。

三、考核时间范围和内容

主要围绕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科技小院在目标定位、条件保障、组织体系、师资队伍、入驻研究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工作展开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材料提交

1.停止运行备案提交材料:因完成科技小院使命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行的科技小院,须提交停止运行备案表(附件2)并附科技小院建设总结材料,于【11月10日12时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中以楼A104办公室。

2.申请延期考核提交材料:因建设成效未达考核标准不参加2025年考核的科技小院,须提交延期考核申请表(附件3)说明当前建设困难及改进计划,于【11月10日12时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中以楼A104办公室。

3.参加考核提交材料:请所有参加质量考核的科技小院管理员(学生院长)按要求登录全国科技小院服务管理平台(https://stb.mae.edu.cn),完善小院所在学院、常驻学生人数等信息,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平台,并经小院首席专家审核确认(平台将于2025年11月7日前开放,登录后可下载填报模板, 11月17日前务必完成)。

(1)申请表: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科技小院质量考核申请表(附件1),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特色亮点工作案例。

(2)支撑材料:1)科技小院所在场地设施相关证明材料和与共建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2)科技小院内部管理制度、奖助补贴等文件;3)考核期内的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和政策建议原文;4)考核期内的个人和集体荣誉证明材料;5)其他支撑材料。

(3)科技小院展示视频:所有参加质量考核的科技小院均须提交一份视频,以展示科技小院整体场景和运行状况。视频具体要求:从科技小院整体环境开始拍摄,需动态清晰展示小院名称、牌匾等标志性元素,展示学习、住宿、就餐及工作场所等主要区域,每个场景需配以简短语音说明,并邀请小院主要依托单位负责人出镜对科技小院工作给予评价和寄语;视频时长2-3分钟,不超过200M,MP4格式,比特率5000,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可配背景音乐及字幕。

(二)答辩评议

对有一定建设成效的科技小院,学校统一组织,召开年度考核答辩评议会,评选出“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科技小院”。答辩清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科技小院提前准备汇报PPT。

(三)结果应用

1.根据考核结果,对各科技小院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获得优秀的科技小院,将给予适当招生指标、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奖励,在向教育部等部门推荐评优等方面优先获得支持,并在各平台上宣传推广优秀科技小院建设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对申请延期考核的科技小院,经审核同意后,该科技小院将移出校建清单,列入科技小院备案清单动态管理,并给予一年建设整改期。待建设成效显著提升后,可重新申请考核,考核合格后恢复校建科技小院资质。一年期满后若仍未运行或未考核达标,该小院应停止运行。

五、工作要求

各科技小院负责人要认真完成材料准备,确保总结报告、实绩案例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语言简洁凝练,注重实事求是,突出成果亮点,形成典型经验。

六、纪律与监督

考核过程与表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纪律,广泛接受校内师生的监督,确保科技小院质量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七、联系方式

校科技小院办:李老师 010-62731260

学院研究生科:华老师 010-62737728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5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科技小院质量考核申请表.docx

附件2.科技小院停止运行备案表.docx

附件3.科技小院延期考核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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