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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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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情况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训等方面躬身实践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评选创新创业一等奖学金不超过10人,奖励标准4000元/人,创新创业二等奖学金不超过40人,奖励标准3000元/人。创新创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之间不可兼得。 学院推荐名额:3人。 二、参评对象、资格与评选条件(一)参评对象与资格1. 创新创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和我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2. 双培生可参评学校出资类单项奖学金,有关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方案,保障双培生的参评资格。 3. 对于转专业本科生参评奖学金,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如学生转入新专业超过一学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转专业研究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 4. 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具有参评2024-2025学年奖学金资格。 5. 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协作培养学生不参评我校的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条件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预科生综合成绩位于前35%(含),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参评创新创业奖学金还须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训等方面躬身实践并取得优秀成绩。 三、评选程序(一)学生申请申请学生提交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汇总表、成果汇总表(附件3、5、6)、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等,11月7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创新创业奖学金”发送至xiezekun@cau.edu.cn,纸质版送至中以楼A105。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学校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核汇总,差额评审,并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1.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导向,各单位要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对学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课外活动、实践劳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学生的所修课程、学习成绩等内容要以教务系统的数据为准。 2.各单位在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应进行专题表彰奖励和宣传,发挥奖学金在育人工作中的激励引导作用。 3.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的形式,实名向学院、学校反映。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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