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关于2025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8- 29 访问次数:

各位2025届有关毕业生同学: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有关要求,现启动我院2025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领条件

学院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申请: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

(二)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时间:8月28日—9月6日中午12:00前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准备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Word版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

纸质版材料: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附件2)。

线上申报链接:https://www.wjx.cn/vm/hwxV72C.aspx

2、材料提交说明:凡有意申领的同学于9月6日中午12:00前在线上申报完成,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中以楼A1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3)请发送至wangm@cau.edu.cn,主题统一为“XXX-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材料”。

3、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并报送学校。

注意:申报学生名单以学院统一提交的为准,因此请各位同学务必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按指定要求提交给学院。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

就业创业办公室将对材料予以审核,登入系统填报,并于9月19日前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复审

符合条件的通过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应尽快准备材料,向学院申报。

2. 学院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不弄虚作假;对出现违规申领的,将严肃处理。

3. 申请人应当有积极的求职就业创业意愿。

4. 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准备好有关材料向所在学院及时进行申请,并确保能提供有效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若因个人原因提供错误银行卡号而导致补贴无法发放,自行承担后果。

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010-62736397。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附件1: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docx

附件2: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3: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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