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院设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更新)
发布日期: 2024- 10- 02 访问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院设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情况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院设奖学金主要根据资助方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各项奖学金的名称、奖励人数、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2024学年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奖学金情况表》(附件1)应注意以下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现有项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各项目可以兼得;

2.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之间不可兼得,即每个学生每个参评学年最多可获得1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资助方要求执行。双培生、协作培养学生、留学生等不参评我校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未受违法违纪处分(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学生申请

(一)申请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学生于2024年10月13日前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10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

下列奖学金在评选公示无异议后还需额外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曦之奖学金。还需提交:所在学院开具的综合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原件一份,A4纸打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特别提醒:

1.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奖学金项目一览表中的设立单位或个人准确填写,1000字左右,标题字体统一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正文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为28,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

2.曦之奖学金为续评项目,学院在评审时将优先考虑上学年获得曦之奖学金的学生。对于不符合奖学金评选要求的上学年获奖学生,取消续评资格。

(二)申请院设奖学金:

学生于2024年10月13日前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与评选,电子版发送至sytx@cau.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中以楼A105。

 

联系人:谢泽昆 白一铭

联系方式:xiezekun@cau.edu.cn syzz@cau.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奖学金情况表(更新).xls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2023-2024学年中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奖学金成果汇总表.xlsx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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