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本科生国家级、北京市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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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整体部署,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北京市级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 一、项目说明 本次申报项目只涵盖国家、北京市二个级别,分别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 二、申报平台 平台登录方式:通过校内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在办事大厅中找到“106创新实践平台”点击即可进入,无须录入用户名及密码。 为保证平台使用顺畅,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包括学生提交立项材料和导师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23日0时至2022年12月7日24时。 (二)平台登陆 登陆平台后,点击查看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平台使用手册、常见问题解答和项目管理办法,以便迅速熟悉平台功能。 (三)申报材料提交 在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平台使用手册中下载《立项申请流程手册【2021年】》,参照手册进行操作。选择“2023年度国创、北创”创新计划,登陆平台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书。
(四)导师审核 申报材料提交后,由学生通知项目导师登陆平台完成项目审核,请导师参考《使用手册【指导教师版】》操作审核。 四、评审流程 (一)时间安排 导师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后,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由就业创业办公室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12月8日-12月14日完成;创新项目由各学院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12月15日-12月22日完成。 (二)评审形式 项目立项评审形式由各学院及就业创业办公室自行选择:网络评审或现场(在线)答辩。 网络评审:通过平台进行,每个项目至少需指派2名专家进行评审。 现场(在线)答辩:每个项目答辩总时间为10分钟,其中PPT陈述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5分钟,答辩时每组需至少指派3名专家参加评审。 (三)项目评审监督 各学院需于2022年12月15日前上报本科生院项目评审形式、时间、地点,由本科生院进行随机文档抽查或答辩现场监督。
本科生院通知:http://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21341037578928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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