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水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更新)
发布日期: 2021- 09- 30 访问次数:

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标准

具体见《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和《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分评分细则》(附件2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1.所有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0)须填写一份《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0-2021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班长处。《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中申请奖项一栏由学院填写。

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院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业绩发表时间),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如发现重复使用,取消本次奖学金参评资格。

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专利成果和软件著作权原则上均以发表、授权、获批为准(Online视为正式发表)。应届毕业生的发表评审原则请看附件1

申请人在提交奖学金申请表时,须提交各类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交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要求如下: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论文SCI/EI/CSSCI检索证明材料和期刊等级证明材料,收录期刊封面和目录(显著标示出所发表文章题目)、论文首页复印件,其余提供获奖证书、授权证书、科研成果鉴定书等证书复印件。

2.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另需填写一式两份《研究生国奖申请审批表》(格式见附件6,填表说明见附件7)。

校长奖学金申请者另须提交《校长奖学金个人简介(学院-姓名-学号)》及《校长奖学金个人事迹(学院-姓名-学号)》(纸质版与电子版)文档一份。个人事迹需编入至少2张图片(不超过5),照片像素要求为1280×720。个人简介在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个人事迹不少于2000字,以第一人称行文,重点讲述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申请者另要求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8,同时附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个人获奖情况以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除附件5以班级为单位只需提供电子版外,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纸质版外,附件3、附件4、附件6、附件8、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4.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于202110312:00之前将所有材料交到班长处,电子版文件已学号+姓名+文件名。由班长、团支书及学生代表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包含成绩计算及各种证明材料,审核完成后。将附件5《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0-2021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及所有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202110412:00前统一将电子版发送到sytx@cau.edu.cn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均以班级+研究生奖学金命名(如两个文档以上,须打包发送),纸质版于2021105日下午18:00前交到中以楼A101门前收集处。

5.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提交完成为有效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后果自负。

(二)申请人资格审核及奖学金初评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审核与奖学金初评工作,根据初评结果提出各项奖学金初评获奖人选。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本学年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人公开答辩评审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答辩评审小组,负责对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人的公开答辩评审,以初评为基础,结合公开答辩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拟获奖人选。

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学院奖学金复评及公示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全院各项奖学金的上报学校人选,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材料不实或矛盾争议很大者,学院核实后有权进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奖学金申请资格,并增补其他优秀研究生。

公示时间待定

)学校审核及公示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依据相关评选标准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其他说明

1. 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申请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规定予以处分。

2. 各类奖学金应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提交各类表格和证明材料,不申请不受理,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 国家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申请评奖答辩的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 学习成绩参评时不可保留延用。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1930



附件10:水院可参评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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