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2018-2019学年世纪农丰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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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2018-2019学年世纪农丰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中农大水院字〔2015〕30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决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保障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立峰 杜太生 副组长: 华博 肖若富 成 员:牛俊 赵淑梅 杨魏 梁宗敏 王宝芝 王胜男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 组 长:肖若富 华博 副组长:王胜男 王宝芝 成 员:韩宇 刘志丹 姚志峰 彭红涛 李憑峰 张立伟 杨炳方 边明慧 徐正航 朱江会 高雅 二、评选原则 学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 三、奖学金设置与奖励金额
四、评选依据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综合考虑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工作三方面表现,以综合分为主要评选依据,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学习成绩得分 + 科研成果得分 + 社会工作得分 综合分评分细则见附件2。 注:英语成绩提前通过按85分计算。社会工作得分中,学生干部进行述职汇报,由学生教育管理科和学生进行打分确定最后得分。 五、申报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 2.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3.二年级(含)以上年级直博生、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4.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间可兼得;专项奖学金内的各项奖学金间不可以兼得; 5.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学校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奖学金的评定: (1)有违法违纪行为; (2)评奖当年(学年)有不及格课程;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5)未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 (6)受到国家和学校行政处分的; (7)在读期间受学院书面警示或通报批评(如违纪处分、安全检查整改通报等)累计3次及以上的; (8)有损学校学院名誉行为或发表不当言论情节严重的。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认真接受导师指导; 5.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六、评选标准 1.学习优秀; 2.思想品德优秀,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和公益服务; 3.具有创新精神,发明、专利、实践等。 七、其他说明 1. 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申请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规定予以处分。 2. 各类奖学金应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提交各类表格和证明材料,不申请不受理,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 学习成绩参评时不可保留延用。 联系人:杨炳方 徐正航 联系电话:62738381/18661711662 62736397/18201232190 地址:中以楼A101、A102 邮箱:yangbingfang@cau.edu.cn syzz@cau.edu.cn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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