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9- 20 访问次数:

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中农大水院字〔2015〕30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决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保障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立峰  杜太生

副组长: 华博   肖若富

成  员:牛俊 赵淑梅 杨魏 梁宗敏 王宝芝 王胜男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

组  长:肖若富 华博

副组长:王胜男 王宝芝

成  员:韩宇 刘志丹 姚志峰  彭红涛 李憑峰 张立伟 杨炳方 边明慧 徐正航 朱江会 高雅

二、评选原则

学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

三、奖学金设置与奖励金额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助学金、寻梦未来学习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遴选。各奖学金项目、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见下表:

奖项

 

获奖人数

额度

备注

校长奖学金

1

10000(博士)或者6000(硕士)

博士硕士均可申请

国家奖学金

11

30000(博士)和20000(硕士)

博士生4人,硕士生7人,延期生不得申请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43

8000

按学科(方向)博士人数比例划分,硕博连读在博士中评选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57

4000

按学科(方向)博士人数比例划分,硕博连读在博士中评选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40

4000

按学科(方向)硕士人数比例划分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54

2000

按学科(方向)硕士人数比例划分

大北农励志助学金

 

2

5000

硕士生、博士生均可申

 

寻梦未来学习奖学金

 

4

5000

硕士生、博士生均可申

 

注: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请参考附件12:《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四、评选依据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综合考虑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工作三方面表现,以综合分为主要评选依据,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学习成绩得分 + 科研成果得分 + 社会工作得分

综合分评分细则见附件2。

注:英语成绩提前通过按85分计算。社会工作得分中,学生干部进行述职汇报,由学生教育管理科和学生进行打分确定最后得分。

五、申报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

2.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3.二年级(含)以上年级直博生、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4.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间可兼得;专项奖学金内的各项奖学金间不可以兼得;

5.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学校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奖学金的评定:

(1)有违法违纪行为;

(2)评奖当年(学年)有不及格课程;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5)未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

(6)受到国家和学校行政处分的;

(7)在读期间受学院书面警示或通报批评(如违纪处分、安全检查整改通报等)累计3次及以上的;

(8)有损学校学院名誉行为或发表不当言论情节严重的。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认真接受导师指导;

5.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六、奖学金评选要求

(一)基本评选要求

 1.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院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业绩发表时间),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如发现重复使用,取消本次奖学金参评资格。

2.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专利成果和软件著作权原则上均以发表、授权、获批为准(Online视为正式发表)。应届毕业生的发表评审原则请看附件1。

3. 申请人在提交奖学金申请表时,须提交各类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交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要求如下: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论文SCI/EI/CSSCI检索证明材料和期刊等级证明材料(图书馆打印),收录期刊封面和目录(显著标示出所发表文章题目)、论文首页复印件,其余提供获奖证书、授权证书、科研成果鉴定书等证书复印件。

4. 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之间,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间,学业奖学金、院级奖学金之间可兼得,其余不可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评奖答辩,汇报学术成果。答辩成绩占总分30%。延期的硕士、博士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拨款,教育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划定、下达奖学金名额,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重点对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实践创新等多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奖励。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重点对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实践创新等多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奖励。各学院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和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等情况进行评定。延期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校长奖学金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突出科研成果,且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推选。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参评范围面向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评选标准为: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3.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教,成绩突出者优先;

4.在地方挂职、校内挂职助管、科技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能力强、日常行为表现好、综合表现突出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五)寻梦未来学习奖学金

  “寻梦未来学习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从事电商与三农相关课题研究,或有公开发表的电商与三农相关论文或调研报告的研究生优先考虑。参评“寻梦未来学习奖学金”的申报者须提交:成绩单、个人获奖情况、参与课题情况、电商与三农相关论文材料,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七、评选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1. 所有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一份《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中国农业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8-2019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班长处。《中国农业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中“申请奖项”一栏由学院填写。

2. 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另需填写一式两份《研究生国奖申请审批表》(格式见附件6,填表说明见附件7)。校长奖学金申请者另须提交《校长奖学金个人简介(学院-姓名-学号)》及《校长奖学金个人事迹(学院-姓名-学号)》(纸质版与电子版)文档一份。个人事迹需编入至少2张图片(不超过五张),照片像素要求为1280×720个人简介在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个人事迹不少于2000字,以第一人称行文,重点讲述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申请者另要求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8),同时附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个人获奖情况以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 除附件5只需提供电子版外,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纸质版外,附件3、附件4、附件6、附件8、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4. 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于2019年9月24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交到班长处。由班长、支书及学生代表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包含成绩计算及各种证明材料,审核完成后。将附件5《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8-2019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及所有电子版材料2019年9月24日统一将电子版发送到syzz@cau.edu.cn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均以“班级+研究生奖学金”命名(如两个文档以上,须打包发送),纸质版于2019年9月25日中午10:00前交到中以楼A101徐正航处。延期毕业的学生可单独提交,电子版以“姓名+学号+研究生奖学金”命名,纸质版交中以楼A101徐正航处。

5.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提交完成为有效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后果自负。

(二)申请人资格审核及奖学金初评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审核与奖学金初评工作,根据初评结果提出各项奖学金初评获奖人选。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本学年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初审时间:2019年9月24-9月26日。

(二)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人公开答辩评审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答辩评审小组,负责对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人的公开答辩评审,以初评为基础,结合公开答辩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拟获奖人选。

答辩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另行通知。

答辩要求:参加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答辩的所有申请者需提前准备好宣传墙报,具体要求详见链接http://water.cau.edu.cn/art/2019/9/20/art_2222_636080.html,答辩当天集中展示。

(二)学院奖学金复评及公示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全院各项奖学金的上报学校人选,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材料不实或矛盾争议很大者,学院核实后有权进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奖学金申请资格,并增补其他优秀研究生。

公示时间待定

(二)学校审核及公示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依据相关评选标准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八、其他说明

1. 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申请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规定予以处分。

2. 各类奖学金应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提交各类表格和证明材料,不申请不受理,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 国家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申请评奖答辩的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 学习成绩参评时不可保留延用。

 

附件:

附件12:奖学金名额分配.xls

联系人:杨炳方 徐正航

联系电话:62738381/18661711662  62736397/18201232190

地址:中以楼A101A102

邮箱:yangbingfang@cau.edu.cn  syzz@cau.edu.cn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9年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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