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于开展各层次引进人才2025年上半年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4- 24 访问次数:


根据学校引进人才有关工作规定及《岗位聘任职责和待遇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等相关内容,现开展各层次引进人才2025年上半年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对象

(一)对聘期满三年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开展中期评估。

(二)《岗位聘任职责和待遇协议》中聘期考核时间为2025年6月的各层次引进人才应参加本次聘期期满考核。

参加本次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的具体人员名单,已单独通知。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个人填报

 参加本次中期评估的引进人才填写《引进人才中期评估表》,参加本次聘期考核的高层次人才填写《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参加本次聘期考核的普通人才填写《普通人才聘期考核表》,相关材料于4月29日(周二)11: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uixiao@cau.edu.cn,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本次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人员需进行个人述职(3-5min),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学院审核、评议

1.学院审核中期评估、聘期考核人员的成果、业绩及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

2.学院党委对中期评估、聘期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情况等出具意见。

3.学院对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岗位聘任职责和待遇协议》约定的内容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组织参加本次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人员进行个人述职,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4.党政联席会明确评估和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三)学校复核、审定

1.学校资格复核。学校对各单位引进人才的中期评估、聘期考核材料及结果进行复核,对于材料弄虚作假,考核过程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不合格。

2.学校召开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及分委员会对聘期考核人员进行评议,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3.同行专家评价。对于个人申请、单位同意下一聘期拟晋升聘任的引进人才,结合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及分委员考核结果及建议,进行校外第三方同行专家评价。

4.中期评估结果、聘期考核结果及续聘工作方案报学校审定。

三、有关说明

(一)中期评估与聘期考核结果

杰出人才的中期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杰出人才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优秀人才的中期评估、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普通人才的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二)各层次引进人才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应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坚持业绩水平与发展潜力、个人发展与学科建设、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落实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贡献和学术状态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对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契约精神,规范学院及团队引才育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未能完成岗位职责和要求的,所在学院应充分论证,对取得其他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具有巨大潜力的,提交详细说明。

(三)聘期内参加驻外、挂职、援藏援疆等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与学校批准同意,参加驻外、挂职、援藏援疆等工作的期限不得超过聘期考核期限,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参加引进人才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

(四)聘期内因生育、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原因影响履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请假,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与学校批准同意,可申请延期考核,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参加下一批次引进人才聘期考核。

(五)聘期未满,但在聘期内取得重大成果、突出业绩的,本人可申请提前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岗位聘任职责和待遇协议》,提前进行聘期考核,所在学院按照学校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学术评议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学校评议、审定。

四、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杰出人才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申请续聘新机制人才岗位,其中:考核优秀的,可申请聘任领军人才岗位(聘期五年),或申请续聘杰出人才岗位(聘期三年);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续聘杰出人才岗位(聘期三年),年薪按续聘后的人才岗位标准兑现。第二个聘期所签订杰出人才岗位聘任协议原则上高于首聘期标准,岗位任务应进一步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坚持人岗精准匹配、明确目标定位。

杰出人才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也可申请退出新机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聘任岗位兑现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二)优秀人才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续聘新机制人才岗位,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申请更高层次的人才岗位(聘期五年),也可申请续聘优秀人才岗位(聘期三年),年薪按续聘后的人才岗位标准兑现。第二个聘期所签订优秀人才岗位聘任协议原则上高于首聘期标准,岗位任务应进一步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坚持人岗精准匹配、明确目标定位。

优秀人才考核合格的,也可申请退出新机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聘任岗位,兑现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三)普通人才第一聘期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聘任优秀人才岗位(聘期五年)或继续聘任普通人才第二聘期,年薪按续聘后的人才岗位标准兑现;未能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经认定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第二聘期,学院提出具体发展指导方案。第二个聘期所签订的协议原则上高于首聘期标准,岗位任务应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坚持人岗精准匹配、明确目标定位。

普通人才第二聘期期满,考核合格且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申请聘任优秀人才岗位(聘期五年),年薪按续聘后的人才岗位标准兑现,年薪按续聘后的人才岗位标准兑现。

普通人才第二聘期考核合格的,也可申请退出新机制(年薪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聘任岗位,兑现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五、中期评估结果的使用

中期评估合格,继续聘用;中期评估不合格,提出预警并制定具体指导方案或解除《岗位聘任职责和待遇协议》。

 

联系人:崔潇,62736533

 

附学校通知:https://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10957229139808256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doc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普通人才聘期考核表(第二聘期适用).doc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普通人才聘期考核表(第一聘期适用).doc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延期)申请表.pdf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引进人才聘期提前考核申请表.pdf

附件6:中国农业大学引进人才中期评估表.doc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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