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关于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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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有关毕业生: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领条件 学院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申请: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时间:2月28日—3月6日;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准备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Word版申请表(附件2)。 纸质版材料: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附件2)。 线上申报链接:https://www.wjx.cn/vm/PqTq2oX.aspx# 2、材料提交说明:凡有意申领的同学于3月6日前在线上申报完成,并在3月6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中以楼A10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m@cau.edu.cn,注意纸质材料应与线上填报信息保持一致。 3、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确认无误后,按照要求提交学校就业创业办公室。 注意:申报学生名单以学院统一提交的为准,请务必及时提交材料。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 就业创业办公室将对材料予以审核,登入系统填报,预计于3月17日前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复审 符合条件的通过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需尽快准备材料,向学院申报;学院将做好数据采集、审核、整理等有关工作;就业创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核验、填报、公示,并及时上报。 2.学院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不弄虚作假;对出现违规申领的,将严肃处理。 3.申请人应当有积极的求职就业创业意愿。 4.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准备好有关材料向所在学院及时进行申请,并确保能提供有效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若因个人原因提供错误银行卡号而导致补贴无法发放,自行承担后果。
联系电话:010-62736397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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