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水院关于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 2024- 07- 29 访问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为秋季和冬季两批次,分别拟定于2024年11月和2025年1月授予学位。水院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事项

截止时间

要求

秋季批次

冬季批次

1

答辩申请

82317:00

102517:00

所有毕业研究生提交《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至中以楼A104,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审核。

博士研究生同时提交①纸质版博士生论文成果清单(附件2);②纸质版个人已发表的文章封面、目录和文章等,如为接收函,请同时提供往来邮件截图和发表文章全文;③电子版学位论文,发送至syyjsk@cau.edu.cn,以“博士答辩申请+姓名”命名。

申请延迟公开学生同时提交纸质版《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4)至syyjsk@cau.edu.cn,以“学位论文延迟公开+姓名”命名,并在管理系统提交延迟公开申请、导师审核。

2

预答辩及资格审查

校抽研究生:

829日前

非校抽研究生:

913日前

校抽研究生:

116日前

非校抽研究生:

1113日前

1.校级抽查研究生

各系安排预答辩及资格审查,研究生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附件5)中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I-6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姓名及学号)交至中以楼A104

返回答辩生同时提交纸质版《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6)、《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仅限博士,附件7)、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等,一式两份;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同时提交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7)一式两份,于827-28日(秋季批次)、1022-23日(冬季批次)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区主楼203)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成绩单(东区:一教、二教、三教、主楼;西区:新教、主楼)并一同提交至中以楼A104

2.非校级抽查硕士研究生

各系安排预答辩及资格审查,研究生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附件5)中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I-6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姓名及学号)交至中以楼A104

3

毕业信息核对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所有申请毕业的学生(除同等学力、返回答辩生外)须在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信息核对。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

4

论文重复率检测

校抽研究生:

829日前

非校抽研究生:

913日前

校抽研究生:

116日前

非校抽研究生:

1113日前

1.学位论文查重率总文字复制比15%

2.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查重版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后,学院通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论文方可安排送审。

格式要求:

1)删除封面、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图和照片。

2)学位申请人须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附件8)撰写学位论文。

5

学位论文送审

校抽研究生:

94日前

非校抽研究生:

930日前

校抽研究生:

1113日前

非校抽研究生:

1125日前

1.校级抽查研究生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隐去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个人简历、致谢等)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并在截止时间前请导师在管理系统中对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如有回避单位,请同时告知学院研究生管理科。研究生院匿名送审所有校级抽查硕士学位论文,同时组织校院两级以3:2的比例匿名送审校级抽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交评阅专家信息库(附件9)至syyjsk@cau.edu.cn,以“姓名+学号+专业+博士论文学院送审”命名,由导师确定评阅专家名单,其中包括2位正高级职称且来自不同工作单位的校外专家及2位校内专家,学院将随机抽取其中2位评阅专家。

2.非校级抽查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隐去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个人简历、致谢等)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并在截止时间前请导师在管理系统中对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由答辩秘书组织送审,须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相关规定进行,请预判送审时间,合理安排进度,按流程要求执行双盲送审。

注:学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送审进度,请根据意见修改论文并在系统填写和导出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

6

上传答辩论文

答辩前完成

答辩前完成

研究生需在管理系统完成答辩论文上传(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后的答辩用学位论文),否则答辩秘书无法发布答辩公告及后续环节操作。

7

发布答辩公告

答辩前3

答辩前3

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由导师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秘书最晚在答辩前3登录管理系统发布答辩公告,并在答辩结束后及时录入答辩结果

8

学位论文答辩

1020日前

1215日前

务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线上答辩。

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需签署《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附件10)。

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工作,学院也将同步配合,确保答辩工作的规范、有序。

9

博士答辩费用发放

1027日前

1222日前

答辩秘书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费支出明细及汇总表》(附件11)至学院并通过审核后,可登录本人财务系统发放博士研究生答辩专家费用,发放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可及时与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联系。

附: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及答辩费支出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研生〔202210号)链接:https://gradsch1.cau.edu.cn/art/2022/11/29/art_41503_892838.html

10

提交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材料

102117:00

121617:00

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在答辩秘书的帮助下,完成学位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装订、提交等工作,提交地点:中以楼A104

材料清单: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在管理系统填写并导出、打印,答辩前请系主任、导师、答辩秘书签字后即可提交至中以楼A104,由研究生管理科集中审核并加盖学院签章)

2.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前到中以楼A104根据本人答辩公告中公示的专家人数领取);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含1份成绩单原件,附件5);

4.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从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

5.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在管理系统填写并导出、打印);

6.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在管理系统填写并导出、打印);

7.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附件10);

8.学位论文1本(用于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阅,非最终版论文,双面印制,“独创性声明”一页导师和研究生均需签字,博士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的下一页加答辩委员会名单)。

注:答辩材料要求详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档案袋包含材料一览表”(附件12),电子版材料由学生自行打印(双面),答辩档案袋到中以楼A104领取,所有材料均装入答辩档案袋里提交。若研究生有博士后入站等需求需要复印答辩决议,请在提交至学院之前复印完毕,研究生院整理完毕后将移交至学校档案馆。

11

学位信息核对

102117:00

121617:00

研究生答辩结束后,需及时在管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核对,其中论文研究方向和关键词须相应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只有完成学位信息核对才可生成院学位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的基本内容,学位信息准确研究生才可在学信网成功进行学位认证。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12

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1028-111

1223-1231

学位论文是授予学位后国家、北京市、学校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主要依据,请修改后谨慎提交,最终提交的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独创声明一页须加盖学位论文专用章+个人和导师签字,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

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定稿后,尽快提交。

如有问题请联系图书馆老师咨询,电子邮箱:nicholis@cau.edu.cn,办公电话:010-62738640

13

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

11117:00

123117:00

每位研究生提交3最终纸质版学位论文至中以楼A104。按照学校要求双面印制,纸质版和提交至图书馆的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独创声明一页须加盖学位论文专用章+个人和导师签字。

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未经批准的学位论文禁止使用此标志。

 

提示:

1、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开展应届生校级抽查工作,校级抽查名单均已在学位办网站公布,可自行查看(http://gradsch1.cau.edu.cn/col/col41479/index.html);校级抽查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2)。

2、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仅限于以下范围:申请2024年秋季批次授予学位的为2021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3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申请2024年冬季批次授予学位的为2022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4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3、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为准。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电话:010-62737728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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