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水院关于进行2025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6- 07 访问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公平高效的实施导师招生资格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好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基本要求

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和《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选管理办法与指标分配方法》(附件2)对新增研究生导师进行遴选。

二、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细则

1、系统申请。6月12日12:00前,符合申请招生条件和要求的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请。点击“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进入系统申请页面。操作指南见附件3。

提示:2025年招生导师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招生类型

学制

年龄要求

备注

硕士生

2

196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期间应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硕士生

3

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硕博连读生

3

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申请考核博士生

4

196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直博生

5

197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下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请。如申请人在两个二级招生单位招生,须根据申请二级招生单位招生资审条件分别申请,填报两次。为保证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师)“导师信息”中所属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一致性,招生相关学科信息将从“个人管理>导师信息”中读取。如导师需修改招生相关学科信息,请在“导师信息”模块中修改。 

3.学院初审。学院依据审核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4.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系统中下载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获得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完成线上审核。同时将通过审议的导师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示7天。 

三、其他说明

1.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人数与下达学院的招生指标数不直接挂钩。

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仅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同时审核2024年度校级抽查、各级抽检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5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4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5、2026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管理规定》(研生〔2014〕20号)文件规定,项目资助研究生是导师的岗位职责之一,学校将定期统计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支付情况,对于未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暂停招生导师资格。

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未按规定参加导师培训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申请。2023年导师培训要求详见《关于研究生导师参加“四有导师学院”学习的通知》(http://gradsch1.cau.edu.cn/art/2023/11/6/art_37646_996790.html)。未按规定完成2023年导师培训的导师,可登陆“四有导师学院”补学。补学通过后填写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由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汇总后发至指定工作邮箱。经学位办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2025年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5.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为准。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6月7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pdf

附件2: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选管理办法与指标分配方法.docx

附件3: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操作指南.doc

附件4: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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