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于开展引进人才2024年上半年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5- 14 访问次数: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及《岗位聘任职责和待遇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相关内容,现开展引进人才2024年上半年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对象

(一)对聘期满三年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开展中期评估。

(二)《岗位聘任职责和待遇协议》中聘期考核时间为2024年6月的引进人才应参加本次聘期期满考核。

应参加本次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的具体人员名单,已单独通知。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个人填报

参加本次中期评估的引进人才需填写《引进人才中期评估表》,参加本次聘期考核的优秀人才需填写《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参加本次聘期考核的普通人才需填写《普通人才聘期考核表》,相关材料于5月21日(周二)11: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uliangliang@cau.edu.cn,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本次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人员需进行个人述职(不超过5min),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院审核、评议

1.学院审核中期评估、聘期考核人员的成果、业绩及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

2.学院党委对中期评估、聘期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情况等出具意见。

3.学院对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人才协议约定的内容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4.党政联席会明确评估和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三)学校复核、审定

1.学校资格复核。学校对各单位引进人才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的材料和结果进行复核,对于材料弄虚作假,考核过程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不合格。

2.同行专家评价。通过学校资格复核的聘期期满考核人员进行校外第三方同行专家评价。

3.学校召开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及分委员会对聘期考核人员进行评议,提出考核结果建议,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三、有关说明

(一)中期评估与聘期考核结果

杰出人才的中期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杰出人才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优秀人才的中期评估、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普通人才的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二)引进人才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应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坚持业绩水平与发展潜力、个人发展与学科建设、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落实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贡献和学术状态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对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契约精神,规范学院及团队引才育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未能完成岗位职责和要求的,所在学院应充分论证,对取得其他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具有巨大潜力的,提交详细说明。

(三)聘期内参加驻外、挂职、援藏援疆等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与学校批准同意,参加驻外、挂职、援藏援疆等工作的期限不得超过聘期考核期限,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参加引进人才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

(四)聘期内因生育、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原因影响履职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与学校批准同意,可申请延期考核,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参加下一批次引进人才聘期考核。

(五)聘期未满,但在聘期内取得重大成果、突出业绩的,本人可申请提前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岗位聘任职责和待遇协议》,提前进行聘期考核,所在学院按照学校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学术评议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学校评议、审定。

四、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杰出人才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申请续聘新机制(年薪制)人才岗位,其中:考核优秀的,可申请聘任领军人才岗位(聘期五年),或申请续聘杰出人才岗位(聘期三年),符合《中国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的可购买学校人才房;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续聘杰出人才岗位(聘期三年),年薪按续聘后的人才岗位标准兑现。第二个聘期所签订杰出人才岗位聘任协议原则上高于首聘期标准,岗位任务应进一步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坚持人岗精准匹配、明确目标定位。

杰出人才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也可申请退出新机制(年薪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聘任岗位兑现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二)优秀人才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续聘新机制(年薪制)人才岗位,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申请更高层次的人才岗位(聘期五年),也可申请续聘优秀人才岗位(聘期三年),年薪按续聘后的人才岗位标准兑现。第二个聘期所签订优秀人才岗位聘任协议原则上高于首聘期标准,岗位任务应进一步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坚持人岗精准匹配、明确目标定位。

优秀人才考核合格的,也可申请退出新机制(年薪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聘任岗位,兑现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三)普通人才第一聘期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考核合格的,可申请优秀人才岗位(聘期五年)或继续聘任普通人才第二聘期,年薪按续聘后的人才岗位标准兑现;未能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经认定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第二聘期,学院提出具体发展指导方案。第二个聘期所签订的协议原则上高于首聘期标准,岗位任务应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坚持人岗精准匹配、明确目标定位。

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五、中期评估结果的使用

中期评估合格,继续聘用;中期评估不合格,提出预警并制定具体指导方案或解除《岗位聘任职责和待遇协议》。

 

联系人:武靓靓,62736533

 

附学校通知:https://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11488731576455168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引进人才中期评估表.doc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doc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普通人才聘期考核表(第一聘期适用).doc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普通人才聘期考核表(第二聘期适用).doc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引进人才聘期提前考核申请表.docx

附件6:中国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延期考核申请表.docx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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