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于开展202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4- 28 访问次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持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含返聘人员)。重点推荐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2.2019年6月30日以后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

3.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4.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指标

此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选拔的形式。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可推荐专业技术人才4名。学院最多可推荐专业技术人才1名。入选人才培育支持计划领军教授A类的,学院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要求

1.选拔工作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卡脖子”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等。坚持德才兼备,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五唯倾向,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出来。

2.候选人要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书面材料应与电子数据一致。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拟申请人填写《专家情况表》(附件),于4月30日(周二)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uliangliang@ca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武靓靓,62736533

 

附件:专家情况表.doc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