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关于2024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3- 20 访问次数:

2024届有关毕业生: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启动我院2024届毕业生第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领条件

  学院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申请: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时间:314325日;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准备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Word版申请表(附件2)

纸质版材料: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附件2)。

 

2、材料提交说明:凡有意申领的同学于3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m@ca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中以楼A101办公室。

 

3、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确认无误后,按照要求提交至学校就业创业办公室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

就业创业办公室将对材料予以审核,登入系统填报,并于4月初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复审

符合条件的通过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需尽快准备材料,向学院申报;学院将做好数据采集、审核、整理等有关工作;就业创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核验、填报、公示,并及时上报。

2.学院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不弄虚作假;对出现违规申领的,将严肃处理。

3.申请人应当有积极的求职就业创业意愿。

4.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准备好有关材料向学院及时进行申请,并确保能提供有效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

 

联系电话:010-62736397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43月18

附件1: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docx

附件2:202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3:2024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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