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要求,经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形成通过初审名单,特此公示。公示期为3月4日-14日。如有异议,请发邮件至syyjsk@cau.edu.cn。
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少数民族骨干、援疆计划)由学校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2021博士初选合格名单公示.pdf
研究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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